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走深走实,7月24日,伊犁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永江作专题宣讲,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关晓军主持宣讲会。

会议现场。卢钟 摄
宣讲中,张永江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新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新疆工作实际,从深刻理解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点内容和创新亮点、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实施五个维度开展系统深入解读,内涵丰富、条理清晰,为全体参会人员深化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认识,依法做好民族领域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理论指导。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宣讲主题鲜明、阐释透彻,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工作法治根基,对依法履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州人大代表、伊犁州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徐军表示,作为人大代表和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将立足双重身份职责,把民族团结进步要求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团结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监督推动作用,带头学法普法,深入基层开展法规宣讲,倾听各族群众诉求,就地妥善化解用地、用矿领域矛盾纠纷;坚持生态惠民、资源共享,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携手守护伊犁绿水青山。
会议要求,要以学铸魂,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逐条研读法律条文、吃透制度规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以法赋能,持续提升法治监督治理效能。立足人大法定职能,推动法律规定转化为常态化工作举措,聚焦民生保障、基层治理薄弱环节,用好人大监督职能,推动法律法规在伊犁基层落地生根、落地见效。要以干促效,推动民族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严守依法履职底线,狠抓各项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履职阵地,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基层治理的务实行动。
州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工委、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以及部分自治州人大代表、伊宁市人大代表参加宣讲会。(记者 卢钟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