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0日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曹健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范立祥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睿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五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姜天新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王薇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江尔森·努尔阿西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刘刚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免去马拥军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马合沙提·木拉提汗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免去热依木江·克里木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决定免去马合沙提·木拉提汗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多里坤·堆山拜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阿地力·买买提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努尔巴合提·艾旦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叶尔波力·马奥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库沙英·阿斯拜克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阿依别克·撒不勒阿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刘婷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叶尔夏提·吐尔汗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范淑桂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殷萍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沈亚清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李伟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匡利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韩芳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夏帕哈提·塞布拉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郝建军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闫宁波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杰克森·阿迪力汗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小花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巴合提汗·也斯肯德尔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巴燕·叶留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王鹏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杨晓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婷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任福正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晶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艳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肖海波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高琦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琦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韩芳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马维红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巴燕·叶留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谭彬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陈天梅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
任命高英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
任命佳妮古丽·哈布拉合买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
任命杜晓萍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
任命吴建华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库尔班·吐斯甫汗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敬兰艳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红花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检察员。
免去彭秋冬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尹涛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胡艳霞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
批准免去陈天梅的乌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李国鹏的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