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人大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州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听取和评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2024-11-05 田爱兵 


州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听取和评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专门委员会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州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115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州林草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布力克木·努兰别克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联系代表、州林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等12人参加会议。

会上,州林草局局长赛提努尔·努尔迪别克对森林法的认识体会、贯彻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参加会议的农业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就林长制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执行、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批和林果业相关企业运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询问,州林草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作了详细的答复。随后,农业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报告及答问情况进行了评议。

阿布力克木副主任讲话指出,森林法是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而制定的法规。他要求,林草部门加大森林法学习贯彻力度,积极与天西林业局、兵团四师可克达拉市林草部门和州直园林管理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好林长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检验检疫和防火防灾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要做好林业产业规划,提前介入涉林重大项目,支持林果产业相关企业做大做强,为伊犁州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