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自治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自治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程序自2022年2月启动,期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深入州直5所职业院校、7家用工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6场次、邀请3名学校专家全程参与、向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100多条,学习借鉴塔城的沙湾市,博州的精河县的先进经验。在立法起草、调研中,还首次启动了人大常委会与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双组长”立法协调机制,为立法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整部条例的制定不仅是一个充分听取民声、汲取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
2022年12月8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第二次审议,常委会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热烈讨论,共提出7条修改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采纳5条,不予采纳2条。将法工委修改完善后,经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准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条例主要有以下特点:立足地方立法实用性要求,既符合小切口立法、又能满足自治州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重点围绕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设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学校、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旨在凝聚各方力量,助推自治州现代产业发展与技能人才培养相适应。该条例实施后,将推动自治州职业教育在法制轨道上加快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