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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题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2024-07-02 郑洁 

奎屯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题听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近日,奎屯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段民江、主任刘志强、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奎屯市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北京路街道办事处、城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评议,并对如何开展好物业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物业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街道社区要主动发挥作用,物服企业要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各方要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矛盾。各部门要把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民生工作、社会治理、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相结合,不断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市场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促进奎屯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让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管理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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